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在哈高校:
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请各高校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补贴材料。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需尚未结清);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流程
(一)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http://113.0.190.90:37654,点击“大学生一次性求职”菜单,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保存。
(二)点击“补贴名册管理”,添加新名册,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补贴的学生在校内的公示名单”。
(三)点击“学生名单”按要求添加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确定人员信息后,在“补贴名册管理”菜单中打印《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资金汇总表》(一式四份)。
(四)点击“补贴申报”提交补贴申请至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待审核。
(五)补贴发放完成后,需在系统中点击“补贴发放回执”,将发放至每个学生的银行流水照片上传至系统中,完成此次补贴申报工作。
五、申请材料
各高校在《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中提交补贴申请后,需报送:
(一)《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资金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一式四份);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见附件,附电子版);
(三)高校对公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408室(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号楼,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4650570)。
六、审核发放
市人才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处,就业创业处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账户,由高校将补贴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七、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2、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毕业生所在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本次补贴申报材料应于2019年6月6日前上报至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补贴类型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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