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职院教字〔2020〕16号
关于印发《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考院《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黑龙江职业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毕业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
组 长:赵继会 王利文
副组长:周家郁 李贵林 郑福贵 周莲香 王明海 吴艳秋
(二)成立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郑福贵(兼)
成 员:鞠永红 杨树枫 柳 河 敖冰峰 范海波
张凤英 张 玲 陈晓华 丁原春 金忠伟
刘志坚 邓宝玲
二、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 www.lzk.hl.cn)”正式公布。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学校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各二级学院按照2021年预计毕业生总人数40%(专业综合排名)的比例推荐。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以推荐,推荐名额不占40%比例数指标,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3.推荐原则。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有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形者,不得推荐。
(二)报名时间、报考费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6日。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考费150元。
(三)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学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集由招生就业处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和《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
2.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不得挪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可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各二级学院需认真核查本学院符合条件考生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手续除以上规定流程外,各二级学院还需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7),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一起报至招生就业处。
3.各二级学院请将以下材料于2020年11月6日16:0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1)《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名单》(附6)。
(2)《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
(3)《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附5)。
(4)《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7)。
(5)报考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1)、(3)、(4)三项均为电子版与纸介版,纸介版需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信息核对
1.信息采集上报后,招生就业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采集信息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4),并于2020年11月11日9:00前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报考信息登记表发放给考生本人进行核对、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2.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如发现信息错误,需本人持原登记表及时到第一校区招生就业处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字(信息更正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2日16:00)。考生确认签字后,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必须是考生本人),并随时保持畅通。
3.各二级学院对考生本人核对签字后的信息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务必于2020年11月13日16:00前返还招生就业处进行存档上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
(五)准考证发放
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署同意后可以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8)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2021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二)考试科目、分值
2021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
2021年3月6日 |
上午9:00-11:00 |
外语(英、日、俄) |
下午14:00-16:30 |
专业基础课 |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五、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21年全省专升本招生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如下:
1.4月1日至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
2.4月11日至12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推免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
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普通考生志愿表设置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志愿表设置1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对照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以及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志愿。
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说明以《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为2021年4月5日至18日。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由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
2.按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录取院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同时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负责做出解释,并负责对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2021年4月8日至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四)照顾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精神,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专用。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服役期间两次荣获优秀士兵或一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按照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
3.兴边富民支教团等其他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 号)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82202 联系人:朱老师
附:1.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
2.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
3.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4.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样表)
5.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
6.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名单
7.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
8.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