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作者:就业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4-25

告别林荫校园,扬帆起航的高校毕业生你就业的岗位有变化吗?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改派”办理流程了解吗?为了更好的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全面、专业的就业政策解读,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根据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过程中比较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分期解答,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改派”的那些事:

一、什么是“改派”?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则(试行)》黑教学[2008]40号的文件规定,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二、改派的条件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均同意的基础上,原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解除,新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一)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二)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三)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三、办理“改派”的基本流程

(一)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派分三种情况:

1.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区调整用人单位或单位隶属关系改变的,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2.报到证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逾期后需调整就业单位的,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报到证无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三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二)改派的程序:

1.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注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想改成其他单位的,需要的材料及程序:携带有存档权限的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原报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5楼服务大厅C区112-117号服务窗口办理。

2.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为其他单位,想改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需要的材料及程序:哈尔滨市辖区内的个人户口或哈市人社部门备案的私企民营劳动合同、原报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5楼服务大厅C区112-117号服务窗口办理。

四、具体案例

一问:我已于2016年6月在北京市一所高校毕业,报到证抬头是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后已经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报到并在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存档。现在我又被一家新单位录用,新单位要求接收我的档案并且将报到证抬头更改成其单位名称,请问我该办理哪些手续,进行报到证改派呢?

答:这种情况的改派,需要到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然后到原接收单位(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同意改派函,最后再去原来出具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理新的报到证。

二问:我已于2014年6月毕业,报到证抬头为我原单位名称,但我现在换了新的工作单位,我想把报到证抬头改成我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办理改派吗?

答:不可以,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逾期不再办理。

三问:我已于2016年6月在哈尔滨市一所高校毕业,报到证抬头是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后已经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报到并在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存档。我现在在深圳的私企工作,我想把我的档案存到深圳市,请问我该办理哪些手续,进行报到证改派呢?

答:这种情况的改派,由于私企没有存档权限,故需要先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接收函,然后到原接收单位(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同意改派函,最后到原来出具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黑龙江省教育厅)办理新的报到证。

特别提示

部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如北京),改派时要求将报到证和通知书一并送回发证机关,故请各学校务必将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只将报到证发给毕业生手中自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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