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组织分院教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做到理论上成熟、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坚定、互相团结、干群关系密切的领导核心。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5.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思想稳定。

6.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政清廉,勤政为民。组织和领导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领导分院教学副院长、学管副院长完成二级学院的教学、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并向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学管副院长负责。

2.按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党政联席会议制定二级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二级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并报学院审批。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统筹教材建设,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建立实验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完成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重点专业和专业群教学团队,做好创建的论证、师资培养、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实训条件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

4.在学院财务处指导下,组织二级学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预算和二级学院实际,制订二级学院资金预算,管理好、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

5.主持二级学院院务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正确决策,不断改进工作。重大事情组织召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甚至是扩大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决策。完成学院交办教学评估、骨干院校建设等各项工作。

  

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2.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即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3.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寝室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4.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5.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

6.积极参加校、系、部(处)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7.对评优、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

8.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系、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9.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0.指导团总支(支部)、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学院教学副院长:

1.承担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改工作,课程标准(大纲)制定与修改工作;负责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带领本专业教学科研骨干进行专业建设、主持本专业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

2.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每年达到学院规定的教授教学岗位工作量;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效果优良;开设专业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学术交流活动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3.指导青年教师,带领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4.每年在核心期刊(以《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所列期刊为准)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合著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二)1项以上,或出版高水平(教育部推荐)教材(副主编)1部以上;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承担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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