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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一、借书规则
    1
.学生和教职工凭一卡通校园码借书,一卡通校园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
.学生在毕业离校前须归还所借图书。
    3
.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4
.工具书及期刊一律不外借。
    5
.借出图书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借阅规定
    1
.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8册,借阅期限为四个月,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5册,借阅期限为三个月,所借图书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一个月。
    2
.各书库图书均开架借阅,选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不借时将书放回原位,不可随意乱放。
    3
.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等。
    4
.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5
.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图书论处。
三、借阅
图书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图书如有遗失,须自行相同版本正版图书作为赔偿。
    2.读者所借阅图书不得损毁(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3.凡有盗窃书刊者,一经发现,除责令本人做出书面检讨,停借图书半年。行为恶劣者,应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