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风廉政、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张玲)
发布人:旅游与人文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6-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1018,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学院党委要求我分院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认真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就我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铭记在心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总结提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成果,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我们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做人、做事、从政始终遵循的基本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边学边行,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印在心上,以过硬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把党章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坚定不移地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带头坚守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真正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作为从政用权、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端正家风、作风、文风、会风,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责、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院党总支书记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两项法规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廉洁自律,重在立德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的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但正是信念滑坡、理想动摇产生了最初的腐败动机。纪律不可能覆盖所有领域、一切方面,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才能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腐朽思想的滋生。就此而言,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才能让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让制度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廉洁从教,不仅是教师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人格条件和内在基础,而且对社会风尚文明的倡化也是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