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黑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学历教育发展需要,保证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过有关部门实地考察论证、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2026年继续保留牡丹江市城市职业技术学校、鸡西市向阳职业技术学校、甘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黑龙江省水利学校等四家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和纪检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学院0451-86677886.15146045177:
纪检监察处:86689642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