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办学能力,围绕龙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调研各专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了严谨的专业论证并完成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增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农学、林学、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五个本科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和纪检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学院0451-86677886,15146045177;
纪检监察处:86689642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