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基础教研室工作职责

作者:公共基础学院时间:2021-09-30点击数:

教研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协助学校、学院管理日常教学事务。信息技术基础教研室是全校计算机基础课教学的责任部门,承担着全校(包括非计算机专业和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建设和改革。

二、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确定选用教材或自编讲义,负责计算机基础课教学活动的组织,组织教师共同拟定授课计划、授课进度,并组织教师集体备课。

三、审定授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课程考核工作,组织试题(卷)库建设,组织课程考试命题、阅卷。抓好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严格规范教学要求。

四、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培训工作,了解当前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方向,实现教学与社会的零对接。

五、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并进行评议。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更新。

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要求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通过科学研究促进教学改革。

七、开展对青年教师的“一对一”结对形式的“传、帮、带”培养工作,使青年教师早日熟悉教学业务,掌握教育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工作。

八、建立教研室业务活动记录。每两周左右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活动(含教研和科研活动),并填写《教学团队活动记录表》。

九、组织制订本教学团队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撰写学年、期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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