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的通知

编辑  :  韩进 来源  :   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9-09-12 10:46

关于廉洁过好“中秋”“国庆”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秋”和“国庆”小长假将近,为了坚持不懈纠“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结合融合,在守初心中增定力,在担使命中破难题。将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环节,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落实落靠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党员的纪律教育,做好“打招呼”“发信号”等工作,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二、做好廉政提醒,预防在先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宣传,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禁借过节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不断重申纪律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肃监督执纪,追究责任

学校各级纪检干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从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掌握情况,注意“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459008。

中共黑龙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