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黑龙江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通知

  • 发表于  :  2021-08-01

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近日,国内多个省份和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疫情和零星多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并锁定为传染性强、防控难度大的德尔塔变异病毒。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学校紧急提醒如下:

一、提高疫情防控思想认识。

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清变异病毒传播的危害性。全体师生要主动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一切以官方通报的信息为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本部门师生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全校师生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提倡非必要不离哈,尤其是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等。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按学校要求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申报健康数据,尽量少聚集、少串门、少走动,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和学校开展的旅居史排查等工作,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相关重点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或出国(境),或与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确诊、无症状感染的,不得隐瞒,要立即主动向属地防疫部门和学校报备。

四、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

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有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并向单位报备,就医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应尽早接种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五、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管理。

严格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及人员的查验、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人员测温扫码工作,加强校园内施工单位和人员的管理。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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