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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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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黑龙江职业学院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5-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总体安排,学院2015-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作现已开展。依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本次先优表彰评选范围为2016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6月3日。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请参照《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二章《申请条件与评审程序》中第十八、第二十一条执行。

四、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0%。

六、相关要求:

1.评定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定程序严谨、评定结果公正、报送数据准确。

2.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3日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上报材料除一式两份纸介版外,另需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562105@qq.com。材料报送地点:学生教育管理科(主楼1004室)。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87500805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黑龙江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黑龙江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下载:

黑龙江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黑龙江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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