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业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办法

作者:时间:2019-04-23点击数:

黑龙江职业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办法

2018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局对报销提出了最新要求,学生住院要在24小时内使用医保卡,逾期无法报销。

一、在校、寒暑假或实习期间,于哈尔滨市范围内,因病入住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办法:入院时出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若未出示,则无法再报销。(如医疗保险卡丢失,本省哈市以外户籍学生在当地办理的医疗保险卡,需到当地制卡部门办理补卡手续,哈尔滨市以内学生持身份证到南岗区和兴路38号补办医疗保险卡)

二、寒暑假或实习期间(法定假日),于原户籍地(哈尔滨市以外),因病住院无法使用医保卡的先垫付后报销:

(一)报销办法:由学生本人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花园街281号)办理报销;

(二)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补充医疗者一式两份);
  (2)哈尔滨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本人卡,本省卡,有补充医疗者一式两份)。
  (3)诊断书原件;
  (4)住院收据原件;
  (5)住院费用明细原件;
  (6)住院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三、寒暑假或实习期间(法定假日),在非户籍地、非哈尔滨市,异地因病治疗的必须由哈尔滨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院出具转院手续才可以报销。

 

四、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要求:

  (一)报销办法:由学生携本人报销所需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花园街281号)自行办理(报销款项将于材料送交后的30个工作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二)所需材料:
  1、因病住院报销所需材料(须在医院刷卡后方可报销):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中、农、工、建、邮,必须本人卡,本省卡)。
  (3)诊断书原件;
  (4)住院收据原件;
  (5)费用明细原件;
  (6)住院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7)医保结算单原件(原件有医院公章);

2、意外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中、农、工、建、邮,必须本人卡,本省卡)。
  (3)门诊手册原件(医嘱时间,票据时间相符,加盖清晰的医生名章);
  (4)门诊收据原件(加盖清晰医院收讫章);
  (5)费用明细原件。

五、往届毕业生撤销在校期间投保电子登记信息

往届毕业生在所属地办理医疗保险投保业务,前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40号(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原大学期间医保撤销电子登记,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2)自拟情况说明,叙述事情起因(说明无需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报案电话:95519

咨询电话:0451-53607659

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564509871715846583578

 

 

学生处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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