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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通知

近期我校将组织2021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为一般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2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二)申报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应向一线教师倾斜,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能力。成员不超过5人(包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立项与实施,项目主持人每次限主持一个项目。

2.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3.按照《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将另行组织专项申报工作,此次不接收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立项备案材料。

4.立项备案书首页右上方备案编号栏由省教育厅统一编发,不必填写。

(三)申报材料

1.立项备案书(附件2-2)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项目汇总表(附件2-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均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立项满2年,完成研究任务的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项目予以废止。其中,2017年的一般研究项目如本次不开展结题,按照项目逾期未结题处理,并向教育厅提交项目废止专项报告2017年立项的重点委托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二)结题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需具备申请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3)原则上结题成果中需要有公开发表论文。

4)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

2.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被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采纳应用(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或在省级及以上高水平高职院校中广泛实施推广。

2)公开发表论文,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检测系统不作统一要求),须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原件。

5)在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取得重要决策指导作用的项目可不受上述结题要求限制。如项目研究期间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起草编制并出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文件等。(须提供正式文件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书(附件2-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结题汇总表(附件2-5、2-6),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2-7),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4.项目结题涉及的佐证材料应与结题验收书、结题汇总表一并报送。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佐证材料原件扫描后,首页插入封面(附件2-8),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均发至指定电子邮箱。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主楼1006室,电子邮箱:lzykyc@126.com,联系人:耿晓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