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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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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我省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最后截止日期为5月25日。5月26日至 6月5日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评审时间,在此期间不再受理申报。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审核、报送材料等相关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申报,申请人需先下载附件,填写《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填写的草表不能直接上传,各项表格准备完成后再上平台进行申报。

4.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完成后导出《申请书》,于5月22日报送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清华楼1006室),待我处加盖单位公章后返还,申请人需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5.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6.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需要先在平台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学校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7.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规划办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8.请课题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特别关注课题申报的类别、范围、申请人资质等方面的要求。本年度内凡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立项与否,都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注意各类型项目的统筹申报。

9.联系人:王实、耿晓棠 ,联系电话:86645975。


附件:1.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

5.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