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学生非法集资

  • 作者  :  刘爽
  • 编辑  :  郑洪滨
  • 发表于  :  2020-09-18

各二级学院:

按照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大我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学校开展2020年防范学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9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三、活动要求

以各二级学院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统筹部署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式特点和各学院实际,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学院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相关政策解读,了解非法集资特点。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各班级以线上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相关政策和案例,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特别注意的是网络借贷、虚拟货币、区块链等行业领域的非法集资和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各类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等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使学生能够有效的识别非法集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微信、抖音等形式,推出更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提高广大学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意识,消除学生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引导学生绝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三)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扩大宣传声势,行成工作合力,国家处非联办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二级学院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全年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做好针对性宣传。定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校园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畅通校园非法集资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学生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一经发现存在参与非法集资苗头和活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酿成事端。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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