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4-13 来源: 院工会
一、 院工会例会隔周周二下午举行,工会全体人员参加。 二、 例会应本着务实的原则,对工会的工作进行商讨,就学院当前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 三、 全体成员须准时参加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出勤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当中。 四、 遇到特殊情况,科酌情增减会议召开次数。
院工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