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策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俱乐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院工会 [发表时间]:2010-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0-4-1   来源: 院工会

    俱乐部是学院举行重大集会和师生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确保俱乐部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应根据俱乐部实际情况控制会议、演出、活动规模,会议、演出、活动期间必须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并派专人负责,确保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二、所有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杜绝超负荷使用电器,以防因电引起火灾。
    三、俱乐部内杜绝使用明火,不得举行使用明火内容的各种节目,禁止在场内吸烟。
    四、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疏散标志完好,禁止挪用消防设施。
    五、大型会议举办单位必须报保卫处,共同协作搞好安全工作。
    六、要维护好俱乐部的防火设施和电器设备,在每场会议或演出结束后,要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清场,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以防止火灾和盗窃事件发生。
    七、俱乐部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租用俱乐部进行会议、演出、宣传等活动。如情况特殊,须经学院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俱乐部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报学院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催促有关部门及时整修处理。
院工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